厦门公转商具体操作流程
厦门商转公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

借款人向受托银行或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认同的担保机构提出申请。

(二)银行初审。

1、向受托银行申请的,受托银行受理并对贷款材料初审后,提交公积金中心。

2、向担保机构申请的,担保机构受理并出具《担保意向涵》受托银行对贷款材料进行初审,并提交公积金中心。

(三)公积金中心审核。

公积金中心对受托银行移送的贷款材料进行审核。

(四)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1、借款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后,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到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2、借款人申请担保机构担保的,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并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

(五)公积金中心复核。

(六)银行放款。

商贷银行不同意我申请商转公,我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投诉吗?

商业贷款是贷款职工和银行之间签订生效的借款合同,职工应根据合同与银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按相关合同处理机制进行处理。中心未涉及相关合同和法律关系,无法参与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