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障类福利
与健全人相比,残疾人的就业能力相对较弱。同时由于残疾的原因,日常的护理和医疗支出又较健全人要高出许多。因此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为残疾人提供了很多专项的补贴。
①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救助对象:一级、二级残疾人
●救助条件:凡是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执行标准:根据残疾人户籍所在县市区的财政情况,各地的补助标准不等。发放形式是按月或按季度发放到残疾人本人银行账户。;
●办理地点: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填表申请,由残疾人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审批。
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救助对象:享受低保的全部残疾人
●救助条件:凡是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享受低保的全部残疾人,均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执行标准:目前济宁市的补贴标准是一级、二级低保残疾人100元/月。三级、四级低保残疾人85元/月。按月发放到残疾人本人银行账户。;
●办理地点: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填表申请,由残疾人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审批。
注意:以下情况不能同时申请两项补贴?
1、对已经享受托养服务的残疾人,原则上不能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对已经领取孤儿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残疾儿童不能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以申领护理补贴;
3、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城市“三五”和农村“五保”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4、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不得重复领取。
③重度无业成年残疾人纳入低保
●救助对象:成年无业一级、二级残疾人
●救助条件:凡是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依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扶养的无生活自理能力和固定收入的成年残疾人,可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办理地点: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填表申请;
④免费乘坐市内交通工具
●救助对象:凡是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全部残疾人;
●济宁市市区:凭残疾证免费乘坐公交车;
●城际公交:到北站、南站城际公交IC卡窗口,凭二代残疾证、身份证办理优抚乘车卡,免费乘坐城际公交;
●其他县市区公交:请到当地公交公司IC卡窗口咨询办理。
⑤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待遇
●听力残疾人减半交纳移动通讯工具信息费;;
●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家庭免收电视初装费,减半交纳基本收视维护费;
●盲人可以牵引导盲犬乘坐交通工具和出入公共场所;
⑥医疗惠残救助
●对就医的残疾人,二级以上综合公立医疗机构免收挂号、诊查、急诊观察床位等费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收一般诊疗、出诊等费用;
●各项治疗、常规检查及普通床位等费用给予30%的减免;
●对享受城乡医疗救助的贫困残疾人,其住院费用在政策范围内的自付部分救助比例不低于50%;

⑦社保惠残救助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残疾人,代缴个人承担部分的全部或者部分费用;
●为参加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和享受低保残疾人,代缴个人承担部分最低标准的全部费用;
●重度残疾人年满55周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对参加城镇居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根据其健康状况,按照国家规定在发放养老金方面给予照顾
⑧计划生育优抚特扶救助
●救助对象:只有一个子女存活,且该子女为三级(含)以上残疾人的家庭;
●救助条件:家庭中仅有一个子女存活,且该子女是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三级残疾人,母亲年满50周岁;
●救助标准:在世的父母均可享受5000元每年每人的救助;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街道镇计生办
二、康复、辅具类福利
为提高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今年,济宁市残联将大力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力争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实现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有康复需求或者想申请辅助器具的残疾人朋友可以准备好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残联申请。
①儿童康复救助申请所需材料
●诊断证明(由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附属医院、市妇幼、中区妇幼出具);
●儿童户口本单页;
●儿童残疾证;
●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
●低保证(非必要条件由低保的家庭提供)
●医保证
●服务协议书(康复机构出具)
②精神残疾人救助申请所需材料
●诊断证明(住院后由定点机构出具,盖院医务处公章方认可)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残疾证;
●医保证
●救助标准:为轻症精神残疾人实施服药救助,600元/人/年;为重症精神残疾人实施免费住院三个月救助。
③贫困肢体残疾人康复救助申请材料
●诊断证明(由定点机构出具)
●户口本或身份证;
●残疾证;
●医保证
●服务协议书(康复机构出具)
④辅助器具配发申请材料
●户口本或身份证;
●.残疾人证;
●肢体一、二级可申请轮椅,近两年接受过辅具服务的不能再申请;
⑤白内障复明手术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医保证明;
⑥残疾儿童送训生活补助
●对在定点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0-9岁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最高3000元的送训补助;对非低保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定点机构集中训练的0-9岁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月200元、每年最高2000元的送训生活补助,用于补助接受康复训练期间交通、生活支出,保障受助儿童康复训练时间。
⑦人工耳蜗救助
●年龄18周岁以下(7岁以上大龄听力残疾儿童须有3-4岁儿童的语言基础),经评估适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免费为符合条件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调机以及术后康复训练补助。残疾儿童监护人携带受儿童证件到县级残联申请。
⑧儿童矫治手术
●救助条件:17周岁以下;
●救助范围:肢体残疾,包括先天性、炎症、创伤、肿瘤及罕见病导致的四肢畸形,脑瘫后遗四肢畸形,脊柱裂后遗下肢畸形,严重的发育性髋关节脱位,严重的马蹄内翻足,严重的发育性关节内外翻畸形,成骨不全症;
●救助条件: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残联;
●筛查及手术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机构联系人:贾代良电话
三、教育惠残救助
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毕业证)、低保证等相关资料,分别到镇(街道)残联和县残联申请。
特别说明:同等学历只救助一次,残疾学生且其父母一方或双方也是残疾人的,只能享受一项救助。
①学前教育惠残救助
●对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救助;
●对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贫困(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接受学前教育的子女每人每年1000元;
②义务教育惠残救助
●对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给予救助;
●对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贫困(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每人每年500元;
③高中教育惠残救助
●对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接受高中教育的残疾儿童,按照每人每年800元给予救助;
●对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贫困(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接受高中教育的子女每人每年800元;
④大中专及大学阶段教育惠残救助
●对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就读全日制本科、专科、中专的,分别给予一次性6000元、4000元、2000元学费补助;
●对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本科、专科、中专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00元、2000元、1000元学费补助;
⑥成人高等教育(国家承认学历的)救助
●对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并取得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00元、2000元学费补助;
●对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子女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并取得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00元、1000元学费补助;
⑦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惠残救助
●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残疾学生,分别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学费补助;
⑧残疾学生免考待遇
●肢体残疾学生可以免试体育;
●听力和言语残疾考生、学生可以免试外语听力;
四、劳动就业惠残救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残疾人就业工作,扶持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①个体从业者救助
●救助对象:从事个体从业的残疾人;
●救助条件: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
●救助标准:一次性给予2000—3000元创业救助金;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残联
②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
●救助对象:有劳动技能培训需求的残疾人;
●救助范围: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有劳动技能培训需求的,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残联;
③企业裁员优先留用残疾员工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残疾职工或者其家庭成员;裁减残疾职工的,应当向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告;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转制等情形的,承继其权利义务的单位应当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五、无障碍惠残救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考核评比内容;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部门无障碍建设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行政奖励、财政补贴、行政效能督察、执法检查等措施,推进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
(一)救助条件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
(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内容
●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改造:①改造坡道、安装扶手、②卫生间安装坐便器、抓杆、扶手、③浴室加装浴凳、铺设防滑垫、④室内沿墙及床头安装扶手、⑤配备轮椅、拐杖、手杖、助行器、康复床等辅助用具;
●视力残疾人家庭改造内容:①对肢体行动不便的,在卫生间(浴室)安装抓杆、扶手、②为浴室内安装浴凳或配置浴凳、防滑垫、③配置盲杖、盲道、④残疾等级低于或等于二级的,可配备有语音提醒功能的烧水壶。、⑤对起坐困难的高龄视力残疾人可配置坐便椅;
●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改造内容:①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②对配置助听器能有效改善听力功能的残疾人可配置助听器、③对起坐困难的高龄听力、言语残疾人可配置坐便椅
(三)申请流程
●到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残联服务窗口,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向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申请审核表》